全國仍處於疫情3級警戒期,未開放進香團及遶境活動,但新北市某間修道院卻扛著神轎前往苗栗縣拱天宮進香參拜。苗栗縣民政處今天指出,將蒐集相關資料後,移送衛生單位裁處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、67條規定,將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
全力支持民政處依法行政,嚴守三級警戒規範。
同時,也要提醒民政處,政治人物擅闖告別式硬要公祭,有沒有用同樣標準蒐集相關資料後,移送衛生單位裁處?如果沒有就是雙重標準。
不只前幾天陳光軒議員公布影片的有縣長團隊,我所掌握的,有家屬告知就連徐耀昌縣長本人也有這樣的狀況,堂堂縣長蒞臨,哪間禮儀公司敢不讓他致意?但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。
民政處只要請殯儀館提供監視器影像,或是詢問禮儀公司就能輕易的得到人證物證,請用同樣標準依法行政,別讓縣民覺得苗栗縣政府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。